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经考试的,考试成绩合格的,可以减免记分。
具体规定如下:
1. 参加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每次考试合格后可减免1分;
2. 参加现场学习(每次满1小时),每次考试合格后可减免2分;
3. 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每次满1小时),每次考试合格后可减免1分。
以上三种方式可叠加,最高减免6分。
作者:车手282619
发布时间:2024-05-09 20: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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