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满分12分。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已经累计了6分以上未满12分的扣分,你可以通过“学法减分”来抵扣这些分数。但是如果你的驾照分数已经是满12分了,就不能再使用“学法减分”了。
作者:车手282619
发布时间:2024-05-09 20: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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