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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闻丨北京发布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方案 最高可获补贴1万

3月21日,北京市商务局等7部门发布《北京市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据了解,《方案》是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北京市汽车消费增长,优化北京市汽车结构,鼓励北京市乘用车置换新能源小客车而制定的。《方案》中指出,乘用车置换新能源小客车最高可获补贴1万元,补贴适用时间为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8月31日24时期间。

图片截自北京市商务局官网

具体来看,《方案》涵盖了六个方面的补贴相关事项。主要内容包括补贴对象及标准、办理期限、申报材料、具体流程、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补贴对象方面,《方案》指出,在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8月31日24时期间,报废或转出北京市注册登记在自然人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在北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小客车,开具北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新购新能源小客车上牌手续的自然人车主,可以获得政府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转出北京市或报废的乘用车类型(新能源小客车和其他乘用车)和使用年限划分。根据《方案》,转出或报废新能源小客车的,每车给予8000元补贴;转出或报废使用1至6年其他乘用车的,每车给予8000元补贴;转出或报废使用6年(含)以上其他乘用车的,每车给予10000元补贴。其中,报废或转出北京市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或转出时间为准,购买新能源小客车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新购新能源小客车上牌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新车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可于2023年4月1日0时至2023年9月30日24时期间,通过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进入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和提交申报补贴材料。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车主申请政府补贴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24时,如确需更改车辆信息、银行账号信息的,办理政府补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24时,逾期将不予补贴。

据悉,新购的新能源小客车是指小型、微型纯电驱动载客汽车(包含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关于可以置换哪款增程式电动车,《方案》显示,截至2023年2月28日,目前在售的增程式电动汽车主要有理想ONE理想L9东风岚图FREE(增程版)、问界M5(增程版)和问界M7长安深蓝SL03(增程版)、赛力斯SF5天际ME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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