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货车超载100%以上的处罚通常包括罚款和扣分。具体的罚款金额和扣分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作者:车手956050
发布时间:2024-07-08 0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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