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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赛力斯汽车法务部针对网络上出现的针对其品牌和用户的负面言论,采取了一系列维权行动。
赛力斯回应广州问界M7事件
事情始于网络上关于广州一辆问界M7汽车的交通事故报道。有传闻称该车辆存在“刹车失灵”的问题,并指责赛力斯人为删减行车记录仪的内容。对此,赛力斯汽车迅速回应,并公布了一份由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
报告显示,事故发生时,车辆的速度非常快,加速踏板被完全踩下,而制动踏板则未被踩下。同时,车辆的制动和转向系统均工作正常,没有发现任何异常。赛力斯还明确表示,他们没有对行车记录仪和事故报告数据进行任何修改或删除。
赛力斯维权起诉
在处理这一事故的过程中,赛力斯汽车法务部也注意到了网络上大量的不实言论,这些言论对赛力斯汽车的品牌形象和用户权益造成了损害。因此,他们决定采取行动。
在11月12日这一天,赛力斯汽车法务部正式向网易新闻平台的用户“**不困**”和今日头条的用户“**真的喜欢**”提起了名誉权侵权诉讼,并且这两起诉讼都得到了法院的正式受理。这是赛力斯汽车法务部自成立以来,首次公开起诉网络用户。
目前,这两起诉讼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具体的结果还需要等待法院的判决。赛力斯汽车表示,他们将全力配合法院的调查工作,并期待法律能够给出一个公正的裁决。
律驰驾道观点
本案引发了我们对网络言论与名誉权保护的思考。
一、名誉权侵权的构成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对其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社会评价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并导致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二、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
实务当中,根据相关司法观点,原告需要对名誉权侵权四要件承担举证责任,即证明被告的行为构成了名誉权侵权。
三、有效核实可以很大程度降低侵权风险
为了避免名誉权侵权的风险,网络用户在发表言论时应尽到有效核实的义务。这意味着,在发布涉及他人名誉的言论前,应尽可能核实信息的真实性,避免传播不实信息。
如果网络用户在发表言论前尽到了有效核实的义务,即使言论存在一定误差,也可能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而免于承担侵权责任。这有助于促进网络言论的自由与真实性的平衡。
四、企业应对评价进行必要容忍
作为企业,面对网络上的各种评价,应保持开放和包容的态度。虽然不实言论会对企业的品牌形象和用户权益造成损害,但企业也应理解网络言论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在应对网络评价时,企业可以采取积极的沟通策略,通过官方渠道发布信息,澄清误解,增强与消费者的互信。
综上所述,网络言论的自由与名誉权的保护需要平衡。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的同时,我们也应尊重他人的名誉权,尽到有效核实的义务,避免传播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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