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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据媒体报道,在湖南岳阳一国道上,一小鹏P7与侧翻在道路上的汽车发生碰撞。
据车主邓先生描述,当时车辆整在国道上开启自动辅助驾驶行驶十几公里后,突遇一辆侧翻在道路上的汽车,小鹏P7遇到该状况没有任何报警和减速。
邓先生表示,其本人在发现异常后有采取紧急踩刹车,但车辆没有任何反应,径直撞了上侧翻的车辆,导致了该事故。
事故发生后,小鹏汽车回应通过后台碰撞监测,初步判断为车主在使ACC+LCC(自适应定速巡航&车道居中保持功能)过程中,没有保持对车辆前方环境的观察并及时接管车辆所致。
同时车主提供行车记录仪显示,撞击前,车辆还存在加速度数值有上升的现象。
针对此事,小鹏汽车售后体验专员称,车辆说明书上有写对静止物体的识别是有比较大的失败的概率的,愿意送一年延保,但遭到邓先生拒绝。
现阶段国内市售车辆都仅是L2级的“自动驾驶辅助”,而非“自动驾驶功能”、“无人驾驶”,作为车主要十分清楚——驾驶者对驾驶行为负责。
驾驶期间必须要做好随时接管车辆的准备,才是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负责。
当然,车企也应尽相应的责任,在自动辅助驾驶的宣传上,不能一味追求“好用又刺激,谁用谁牛逼”,诱导消费者购买、使用,避而不谈使用风险。
应进一步进行引导,进行正确的“消费者教育”,不能仅停留在免责协议的文字上,事故一出就雨我无瓜。
标签: 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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