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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报案时,5句话最好不要说,否则可能1分钱也拿不到

如今,无论是跑长途拉货的大车,还是家庭用的居家轿车,都会或多或少的给自己的爱车上保险,但是很多司机其实并不了解保险的构成及理赔原则,往往以为自己是上了足额的全险,就什么是都不用担心了,只要是出现了问题,保险公司都会给赔付的,其实,这就是个误区,车子全险也并不是代表所有情况都赔偿,还要注意很多细节方面的问题,像车险报案时,有5句话最好不要说,不然真的可能1分钱也拿不到。

首先,千万不要说事故是两天前发生的,这就真的让人家有理由不赔你钱了。《保险法》中规定,被保险人发生的交通事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的48小时之内通知保险人,以便保险人及时过来核实以及对事故的受损程度进行定级,而没有及时通知而导致的后续无法确定赔偿金额的责任则由被保险人承担。

“我的车被水淹了,再次打火的时候就坏掉了”这句话也是千万不能说的。往往在雨季,我们的车子停在低洼地段或者是行驶在道路较低的路段时,往往会因为涉水过深而造成对车子的损坏。如果正常的车子被淹是可以理赔的,但是被淹后由于人为打开发动机造成车子损坏的,则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我的车是在维修时撞的”这句话也是十分危险的。因为,车子在维修,保养等第三方服务中造成的损坏,保险公司认为这与投保人毫无关系,而且这个责任应该由维修和保养机构的人负责。

还有就是“我的车修好了,这是发票”,这种说法你即便有发票,保险公司也是完全可以拒绝你的,因为你没有按正常的理赔步骤走,而是私自进行修车,这样导致车辆损坏的证据也就没有了。

还有就是你不要和保险公司说你的车子什么东西丢了,这都是无法是赔付的,从也就是说大多数车子上的配件丢了,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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