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四停四”是指广州市中心区部分内部道路实施的限行措施。具体而言,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进入天河区、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部分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出行需间隔至少1天(即“开四停四”)。
计算方式如下:
1. 以机动车上牌日期为准,认定为第一天。
2. 记录车辆第一次驶入中心城区的日期。
3. 按照“当日计算一天”的原则,确定是否满4天。
- 如果已满4天,则需要等待24小时后(即第五天)才能再次驶入中心城区。
- 如果未满4天,则可以继续行驶,但需记清楚每次离开中心城区的日期和时间,以便在4天内符合“开四停四”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节假日没有限制,可以在市区内自由行驶。同时,执行“开四停四”的车辆不包括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
标签:开4停4怎么算 广州区域
作者:车手7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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