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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限行开四停四如何执行

  • 来源:易车
  • 作者: 车手874326
  • 2024-05-09 21:48:31

“开四停四”是指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在进入广州市区时,需按照以下规定进行限行:

1. 每辆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即四个工作日),期间任何时间都可以上路行驶。

2. 行驶时间达到4天后,需要在完成最后一辆行驶日期的次日零点后,停止行驶4天(即四个工作日)以上。

3. 在停止行驶的4天内,可以在广州市区办理相关的业务或者进行其他活动,但是不能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

4. 当停止行驶的4天期满之后,可以再次开始行驶,继续执行“开四停四”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违反“开四停四”规定的车辆,将会被处以200元罚款并扣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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