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是指运输工具的实际装载量超过核定的最大载重或载客量。以下是对超载的处罚:
1.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2.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3.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记6分;
4.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性记3分。
罚款方面,各地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罚款金额与超载的人数或重量有关。具体罚款数额请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交警。
作者:车手809353
发布时间:2024-10-04 0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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