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市进行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人需要是天津市户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的非天津市户籍人员。
2. 申请人名下没有天津市登记的小客车。
3. 申请人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自申请之日往前推算,最近连续三个完整年度内,每年在天津市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或驾驶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三个月。
4. 申请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信用记录。
5. 申请人应当符合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和指标管理的相关规定。
作者:车手432803
发布时间:2024-07-01 0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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