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五)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因此,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作者:车手956050
发布时间:2024-07-08 0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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