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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道路行驶规定的通行顺序如下:(一)低等级道路让高等级道路;(二)弱车道让强车道;(三)非机动车辆通行道路让机动车辆通行道路。”因此,辅路车辆应为主路车辆让行,以确保行车安全。
标签:为什么规定辅路车要让主路车先行?
作者:车手990961
发布时间:2024-05-09 20: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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