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货车按照其行驶证上标注的总质量(总质量是指车辆本身自重加上额定载重质量)来划分。
1、总质量在3.5吨以下的为轻型载货汽车;
2、总质量在3.5吨以上至10吨的为中型载货汽车;
3、总质量在10吨以上的为重型载货汽车。
对于蓝牌货车来说,其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应小于或等于4.5吨。如果超过这个标准,就会被视为超载,交警有权对其进行拦截检查并予以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应以当地政策为准。
作者:车手770908
发布时间:2024-07-05 0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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