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如12月05日取得驾驶证,那么至第二年的12月04日二十四时为一个记分周期,从第二年的12月05日起为一个新的记分周期。
驾驶证清分规则为: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且已缴纳所有罚款,记分予以清零。如果上一个记分周期有罚款未缴清,那么这个记分周期会在此基础上计分;缴纳完罚款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就会系统自动清零。
标签:驾照清分日期怎么算
作者:车手753327
发布时间:2024-05-09 20: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