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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布《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易车讯 近日,湖北省发布《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全省安排财政资金3亿元,用于发放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新购车辆最高补贴7000元,5月31日开始申请。此外,补贴申请由用户个人发起。申请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8时起至2025年1月10日24时止。补贴资金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申报系统开放期间,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申请进度,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具体来看,该实施细则的补贴范围是: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湖北号牌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在湖北省购买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新车并在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可申请一次性补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活动即止,如活动日期另有公告的,按新公告执行。本次活动期间,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补贴标准是:(一)新购车辆为新能源小客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价格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3000元,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5000元,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7000元。(二)新购车辆为燃油小客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格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2000元,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4000元,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6000元。

补贴对象为本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的主体和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转让旧车、购买新车并注册登记须为同一个人。

(二)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于2024年4月30日(以下日期均含当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

(三)《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湖北省。

(四)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日期须在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无先后顺序要求,旧车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五)个人消费者购买的新车应当于2025年1月10日之前在湖北省公安交管部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责任编辑: 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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