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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范围:
●自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补贴标准:
●自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年4月30 日前( 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其中,对报废上述两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次性定额补贴。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持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 元。
补贴申报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县地)提交补贴申请。
补贴流程
●自《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 时,消费者完成旧车报废和新车购置手续后,在2025 年1月10日24时前,可以通过手机端和电脑端的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实现“一站办、掌上换”,便利申请补贴。同时,中央层面统筹各部门数据资源,支持地方高效开展审核工作,既提升了地方审核的便利性,又加快了消费者领取补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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