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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一博主发布视频引起关注。
在该视频中显示一台理想汽车正在“无人驾驶”,副驾驶上还有一名儿童且未系安全带,司机绕道后座拍视频,通过插安全带卡口等方法让车辆辅助驾驶系统强制运行。
由于该视频没有清晰标注拍摄时间和地点,所以现在也无法确认车主身份。
随后有记者将视频反映给理想汽车客服,客服称坚决对决这样的操作,太危险了。
驾驶行为分析理想汽车的客服回应是正确的,这样的驾驶行为确实非常危险。
其中有三点错误:
现在可以负责任的说明一点,那就是到这一刻为止仍然没有一台面向C端市场用户销售的自动驾驶汽车!
所有向个人用户销售的所谓智能汽车全部都未达到L3级。
而L3级才是有条件的自动驾驶,L4级对应的是高度自动驾驶但依旧有使用场景限制并要求车辆驾驶员随时做好接管车辆的准备,L5级才是完全自动驾驶、可理解为等同于能够无人驾驶。所以现在不论使用任何品牌的智能汽车都不能当做自动驾驶车辆使用,反之,如视频中的“无人驾驶行为”则是典型的危险驾驶,属于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的范畴;没有交通肇事也是要承担处罚的,如果交通肇事则要以结果来判断是否进一步到“以危险方法(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
司乘人员未系安全带是不允许的,这点无需解释。
重点在于让儿童乘坐在副驾驶位也是不允许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满12岁的儿童不可以坐在副驾驶位上;所以这个案例涉嫌多起违法驾驶行为,甚至还有些细思极恐,为人父母者谁会把自己的孩子放在如此危险的环境之中?
所以这个案例看来是有必要由相关机构深入了解的,其危险驾驶行为已经涉及到危害未成年人安全的程度。
为何类似案例频出错误使用车辆辅助驾驶系统的案例不止这一起,其他品牌的车主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难道这些车主都不懂得珍惜生命吗?相信过于极端的司机虽然客观存在但一定会很少,大多数错误使用车辆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的车主都是轻信了品牌方的夸大宣传。
现在的车企在宣传车辆智能驾驶的时候往往会严重夸大,比如会使用以下词汇进行描述或定义:
等。
L2级只是辅助自动驾驶,严格来说只算是“初级”或“低阶”,可是个别汽车品牌会将其定义为“高阶”,这就会让车主产生错误的理解与判断,在用车过程中必然有可能将其视为自动驾驶来使用。什么是”智能领航“?从字面上理解就是能够替代车主或带领车主安全驾驶,本意也几乎等于自动驾驶,尤其是那些所谓的”城市领航“;这种描述一定会让部分司机盲目相信其辅助驾驶系统,都能做到复杂的城市道路领航驾驶,那还不放心的去用嘛。
不过最离谱的还是个别将辅助驾驶系统定义为“FSD”的车企,其定义是“完全自动驾驶”,但是附加说明又说现在达不到完全自动驾驶,什么时候能达到还无法保证;可是有多少人会去看附加说明,大都是只看命名,所以诸如完全自动驾驶、高阶智驾、智能领航、城市领航驾驶系统等非常具有迷惑性且完全不符合L2级辅助驾驶系统客观水平的描述都是非常不负责任的。
应当禁止车企采用类似的描述,所有只符合L2级标准的车辆都只应该定义为“初级智能辅助驾驶系统”。
理想汽车的回应是及时的,因为仅达到L2级标准的车辆很容易帮助车企“免责”。
只有智能辅助驾驶系统达到L3级,车主在正确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才会由车企承担责任。反之,小于或等于L2级辅助驾驶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也基本都要由车主承担责任,具体到这个案例里自然是车主全责,可是即便车企没有责任也会被质疑,所以及时的回应以避免其他车主效仿自然是有必要的。
总而言之,现在的所谓智能汽车全部都不能真正的自动驾驶,车辆行驶中一定不能离开驾驶位;同时有些车企也应该自省,在描述汽车智能辅助驾驶系统或给系统命名时是否应该客观一些,该不该用那些近乎科幻的图片和PPT,相关机构又是否应该加强对车企的约束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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