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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获悉,在道路严格管控期间,“货拉拉”网络货运平台违规发布召车信息、派发订单,为驾驶员从事非法客运、高价载客等违法行为提供网上招客渠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自封控期至今,在对市民的投诉调查,以及与公安交警部门道路临检中,已累计查处14起通过“货拉拉”网络货运平台接单的非法客运案件(均为高价载客)。
5月初,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对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货拉拉”网络货运平台)开展了线上视频调查处理及约谈。通过对违法客运车辆的立案调查,明确该公司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验、登记义务,并且向没有资质的驾驶员和车辆违规派发订单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开具了处理通知书。至此,“货拉拉”网络货运平台在上海市将首次受到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但在整改期限内,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和市交警总队依然在执法现场发现多起通过“货拉拉”网络货运平台接单,从事非法客运和货运车车厢载人的案件。
5月22日,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和上海市交警总队再次联合视频约谈了“货拉拉”网络货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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