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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一个做平行进口车的车商发布的视频,标题是,买平行进口车会不会被骗?接着在评论区就出现了打脸的一幕,评论区一个用户就在质问,为什么签订 合同是132万,而交车的时候自己却加了6万才提的车?
这个事情是这样的,客户看上一台车,并且成功签订了合同,合同价格132万,并且支付了定金3万。
但是交车的时候,这台车车价已经涨到了145万,涨了13万!这个情况在平行进口车行业很常见的,毕竟车价浮动很大的。这时候车商就考虑不准备交车,与客户协商退双倍定金。这时候客户肯定不认啊,最后经过协商,138万交车。等于客户多支付了6万。
事情圆满解决了吗?其实没有,即使后来车价涨到150了,客户心里也肯定不痛快,不然也不会在评论区说这些问题。但是车商觉得也很委屈,自己都说了退双倍定金,你又不同意。
那么这里跟大家普及一个问题,就是车价涨了,车商退双倍定金是不是合理合法?
其实民法典588条就有这么一条规定,赔付双倍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权利人有权要求赔付额外的损失。这一条规定就是明确的规定了,如果出卖人因为标的涨价,想通过退双倍定金解除合同的,还要赔付其他的损失。
其实很明显,客户当时132就能买到的车,即使你退了双倍定金,也就是3万,加起来135万,客户也不能买到现在是145万的车。
所以如果在购买平行进口车的时候,遇到这种情况,还是要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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