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为了您能正常使用网站功能,请使用这些浏览器。
chrome
Firefox

工具栏

威马CEO沈晖发表看法,自动驾驶发展道阻且长

从新能源汽车发展起来自动驾驶技术就被炒得火热,智能纯电汽车在新的时代风口下快速前进,然而安全事故问题却层出不穷。蔚来半个月两次因为辅助驾驶出事造成人死亡的事件,一次次不断地教训提醒着我们不断进行反思。

在蔚来事故后,对于当前智能汽车开启L2级辅助驾驶功能,出车祸之后,责任主体在谁呢?不同网友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而威马汽车创始人沈晖,也给出了自己的观点。威马沈晖表示:1. L2级别辅助驾驶功能,驾驶员是功能操作主体,也是责任主体。2. L4以上级别自动驾驶功能,车内无人状态下,操作主体是车辆本身,责任主体当归属主机厂。3. 我们L4级别无人驾驶功能,当时经过了N轮内部决策会议,最终选择了高频停车场景的原因,就在于相对封闭的环境、相对低速的状态,安全性更高。

L0/1/2/3/4/5是美国汽车工程学会SAE设定的汽车驾驶自动化级别,按照车辆的功能以及控制权/责任的归属进行划分,从L0无自动化、L1辅助驾驶、L2部分自动驾驶、L3条件自动驾驶、L4高度自动驾驶到L5完全自动驾驶,级别依次提升。在这种分级下L0-L2都属于辅助驾驶范围,至少L3以上才能叫自动驾驶,而L4则是少数情况下需要驾驶员介入,L5则是完全不需要安全员/驾驶员,甚至取消了方向盘和刹车踏板。

如今蔚来事件已经发生,各大新能源车企CEO的发声,都是造车人不断的反思。在自动驾驶技术不断发展的当下,国家应该健全关于自动驾驶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车企也应该拒绝夸大模糊定位的宣传,加大对辅助驾驶与自动驾驶等知识的明确表明及讲解。更希望不管是车企还是消费者大家都能对辅助驾驶、驾驶安全重视起来!


内容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易车立场

收藏

收藏成功 ! 去易车app查看收藏文章

猜你想看

+加载更多

活动推荐

广告
  • 奖 
  • 抢 
  • 奖 

CopyRight © 2000-2023 BitAuto,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北京易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购车咨询:4000-168-168 (周一至周日 9:00 – 21:00) 法定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