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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是一件令人厌恶的没有道德素质的行为,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但之前因为法律不完善的原因,许多车主遇到碰瓷都成了吃亏的主儿,气愤却无可奈何。现在好了,两高一部首次对碰瓷作出明确界定,处理碰瓷事宜将有法可依!
在《指导意见》中对“碰瓷”进行了定义: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我国首次对“碰瓷”作出明确界定,对于“碰瓷”行为不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而且还将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嚣张的“碰瓷党”,让任何不法分子都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有法可依也需要举证,那么车主应该如何提供证据?
碰瓷之所以成为许多车主心中的噩梦,主要是因为举证难。不少车主没有安装行车记录仪,或者安装了没开,或者没拍到关键画面,往往因此受了委屈还赔钱。所以举证第一步要安装行车记录仪,并在行车途中保持打开状态。一般情况下,有行车记录仪拍摄的画面,对方是不是碰瓷是可以看出来的。
举证第二步:报警并报保险。碰瓷当事人一般都是不愿意报警的,车主要及时保存好证据,并且立即报警以及报保险。
除了提供有力的证据之外,枫车养车认为车主也要遵守交通规则,才不会在“碰瓷”事故中吃亏。有车主开车的时候可能会涉及“酒驾”或者其他违法驾驶行为,当遇到“碰瓷”事故的时候,自己也不敢报警,因此只能被宰,便宜了碰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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