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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追尾事故中,有近七成都是未保持安全车距造成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如果速度是每小时80公里的,应当至少与同车道前车保持80米的距离;车辆速度在每小时120公里的,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20米以上的距离。以此类推。这类事故中,前车突然减速也存在安全隐患,但对于后车来说,无论前车是正常行驶,还是正在完成变道、减速等动作,都请保持安全距离,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以上是近期发生在三支队五大队辖区的三起追尾事故,根据驾驶人陈述,均是因为前车行驶途中突然减速,后车跟车比较近、没反应过来,就追上去了。前车驾驶人说,是在看路牌或者突发情况,所以才突然减速的,谁知道后方的车辆没跟上‘节奏’,发生了追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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