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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国六排放标准要来了,国五车型就立马完了吗?不是的。
公告透露,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进口(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销售过渡期,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全部地区,以及山西、内蒙古、四川、陕西等省份公告已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以外的地区)销售、注册登记。
从上述省份可以看出,还有很多地区可以销售国五排放标准的汽车,但时间也不是很长了。这对上述省份的消费者来说是一个利好,厂家及经销店为了尽快销售这批国五车型,必将大幅优惠促销,防止压在自己手里,占用流动资金。这些地区的消费者不妨趁着今年剩下的半年多的时间,好好比较、选择,捡个大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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