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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向互联网金融股权融资机构下发《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详情如下:
北京市各相关互联网股权融资机构:
为规范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的活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证监办发〔2015〕44号)和《关于商请规范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函》(证监函〔2015〕270号)要求,北京证监局经与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会商,决定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北京地区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相关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注册地在北京,包括但不限于以“私募股权众筹”、“股权众筹”、“众筹”名义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平台。
二、检查要求
(一)请各相关互联网股权融资机构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指定一名负责人牵头,并于8月20日前将本机构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发至北京证监局联系人邮箱。
(二)为了解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实际运行情况,请各相关机构全面梳理各项业务开展情况,认真填写机构基本情况表及成功融资项目明细表(附件1-2),形成情况报告,于8月24日前报送至北京证监局,相关材料均请提交书面及电子版各一份,书面材料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北京证监局联系人邮箱。
(三)联合检查组将对各机构上报的基本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抽取部分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对于报送材料工作不认真或未能如实反映问题的机构,将在现场检查中予以重点关注。
特此通知。
具体审查事项以《机构基本情况表》、《成功融资项目明细表》两张详情表体现。其中《机构基本情况表》主要以第一部分的机构注册及相关股份组成,和第二部分的业务状况为审核对象。
从第二部分,可以看出,该检查需要对平台运营业务的流程、行业细分、具体众筹模式都需要做详细说明。
而在具体众筹融资部分,对于平台是否承担更多的责任,如尽职调查、投后管理等方面,做了深入的了解。
在帮助众筹融资项目做设计时,涉及投资退出方式以及项目风险方面需要平台方有更多作为。
在附件2的《成功融资项目明细表》中,监管方面对众筹融资平台到目前为止,所有项目的数量和金额需要详细了解,并对于投资者的数量和组成有详细的自然人和法人机构给予了区分。
以上检查部分,可以说涵盖了目前众筹融资机构的绝大部分运营成绩以及相关模式。相信通过此次调查,能对北京区域的互联网融资机构有效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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