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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his.asideContentDom.innerHTML=this.asideContentDom.innerHTML+t,yicheUtils.initLazyLoad()},showToolBox:function(e){var t='2017年4月14日,商务部印发《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推行了近12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此次《管理办法》最大的改变在于取消了“品牌”二字,销售汽车不再需要品牌授权,这不仅将汽车销售从单一种渠道变成多种渠道并存,而且改变了汽车生产商在汽车流通环节一家独大的话语权。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即将施行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汽车市场秩序,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省商务厅、市商务局指导下,三亚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于2017年6月15日在三亚豪威麒麟大酒店举办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培训班。参加此次培训的人员近100人,均来自全市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企业代表。
大会期间,来自海南邦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进和海南省汽车行业协会的特聘专家林新苗分别为学员作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深度解析和《新规背景下汽车经销商如何规范经营》"的主旨授课。王进律师从立法背景、新旧对比、重点解读三个部分对《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作了全面阐发。认为《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出台是汽车销售领域中开展的一项重大的改革措施。它使品牌授权单一体制转向授权和非授权并行的"双轨制",单一品牌经营转向多品牌经营,全功能4S店转向销售和售后功能拆分,品牌专属售后转向跨品牌售后模式。既理清了相关的概念,强化了对经销商的保护,同时也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例如,新的《办法》中第十二条明确表示:“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可以看到,新《办法》已经表明经销商可以出售未经汽车厂家授权销售的汽车,只是需要向消费者进行书面提醒,这也是此办法中最重要的变革——打破了过去的汽车品牌授权销售单一模式。林新苗老师则从行业视角对《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可能带来的行业冲击和风险进行了提醒与警示,目前4S店有着硬件好、有厂家支持、信誉较高的优势,但也存在成本高、价格贵的问题。认为汽车经销商除了要未雨绸缪设计和强化自身品牌,加强基础服务规范及管理,建立多样化多元化销售模式外。还应秉持行业操守,守住底线,不碰红线,严格按照《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经营。
大会最后,三亚市商务局副调研员傅琼在会上指出,举办这次培训班目的只有一个,在2017年7月1日后能顺利贯彻施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保障我市的汽车市场秩序能够继续繁荣稳定。
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汽车生产国和消费市场,汽车产销量连续八年蝉联全球第一,汽车在消费中发挥了顶梁柱作用。2017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11.9万辆和2802.8万辆。新规的出台势必将给汽车消费带来长远影响。三亚各汽车销售企业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宣传贯彻培训会议的精神,确保本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知法懂法,为促进三亚市汽车销售市场的繁荣稳定和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后,参会人员与会议代表们一致认为这次培训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培训及时的宣传梳理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与精神实质,强化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有助于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和业务流程,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为汽车销售创造了更加明确、完善的管理新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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